旅游学院关于规范学院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
  • 作者:
  • 编辑:张聪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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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遵守考场纪律,一旦作弊必按校规处理。

2、考生至少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。

3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,考试期间把证件置于桌面左上角,以便监考老师检查。学生证遗失的,应在考前到班主任处开具证明。

4、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,如带必须关机并交到监考老师指定位置,否则按作弊论处。手机清点完毕后方可开考,如未带手机,需在考场 情况登记表背面签字注明未带手机,中途如发现有手机拿出,一律当作弊论处。

5、禁止携带与考试科目有关的教材、笔记、作业等相关材料,如携带须交到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。

6、考生迟到30分钟一律不能进入考场,当缺考处理。缺考无补考资格,直接需办理重修手续。

7、开考时间超过考试时间一半以上方可交卷。

8、交卷后带齐自己的物品马上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。

9、如需办理缓考,应先填写《缓考申请表》,交由班主任同意签字后,于考前将表格交到教务科黄钰荃老师处。开考后才申请的不予处理,当缺考处理。

旅游学院教务中心

2019年6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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