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证遗失声明(韦东明)
  • 作者:
  • 编辑:罗文杰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10-09
  • 点击数:

我院学生韦东明(学号:2105010130)遗失于2023年10月27日办理的学生证,现公开声明该证作废。若因他人非法使用此遗失的学生证造成损失及法律后果,本学院及学生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特此声明!

健康与旅游学院

2024年9月19日


分享到: